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注册执业人员的咨询质量和执业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合建法规〔2025〕1号)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5年版)>的通知》(建稽函〔2025〕149号)的要求,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于9月至11月开展了2025年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目前检查和整改程序已完成,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对象情况
本次检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抽取基数包括有经营发展能力的合肥市本地企业、在我市承接造价咨询业务的外地企业,抽取比例按信用等级设定〔详见《关于开展2025年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合建监管〔2025〕22号)〕,共抽取检查对象27家。同时抽查了其中10家企业已作为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信用信息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成果文件19份,其中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业务12份,预算审核业务1份,结算审核业务5份,造价鉴定业务1份。另17家企业申报没有符合本次检查条件的咨询业务成果文件。
二、检查依据和方法
检查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5年版)》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前已提前向企业告知了检查内容、方法和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事项。检查为非现场检查,在合肥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办公场所,通过询问企业负责人和造价咨询业务的执业人员,查阅企业报送的相关造价成果文件和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造价工程师注册方面
1、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仍存在使用“挂证”人员的违规行为。
2、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及承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交纳社保费用。
3、部分造价工程师从企业离职后未及时办理与企业注销或变更注册的手续。
(二)企业市场行为方面
未登记造价咨询业务基本信息。
(三)造价成果文件质量方面
1、部分造价成果文件签署不规范,编制人员只盖执业印章不签字,或由他人代签字及盖章,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失效。
2、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不严谨,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重复计取、特征描述不完整不准确及未按照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列项等问题。
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未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计价依据,存在定额组价内容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无依据计取费用、材料价格计取不合理及无依据等问题。
4、结算审核业务审核报告无核减情况及原因内容。
5、成果文件立卷归档随意、资料不完整,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标准》(DB34/T1948-2013)。
具体问题详见附件。
四、整改情况
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处现场即向受检企业进行了反馈,并发出了监督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成果质量问题要求企业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对造价数据的修正情况书面告知造价咨询业务的委托单位。对部分未确认收到书面报告的委托单位,我处函告了检查及整改情况。
2、经整改后,因人员注销或变更注册,安徽锐泽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安徽辉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满足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出具成果文件的最低要求。
五、监管措施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涉嫌使用“挂证”人员的企业,我处将对该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实施重点监管,监管期限为对该企业检查之日起的1年时间。
特此通报
附件:2025年合肥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注册造价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表
2025年12月1日